現代人常因不良生活型態、工作壓力或疾病等因素,產生睡眠障礙的問題。根據台灣睡眠醫學學會在2019年的調查發現,全臺白班工作人員慢性失眠盛行率為10.7%,平均每10人就有1人患有慢性失眠。食藥署強調,一旦睡眠品質長期不佳,可能導致注意力不集中、情緒問題、免疫力降低等身心危害。
失眠原因多元,除了應尋找原因及改變生活習慣外,也可透過醫師診治後開立安眠藥。然而,若未依照醫師、藥師指示下用藥或突然停藥,長期恐造成副作用加劇或產生耐藥性及依賴性問題。
使用鎮靜安眠藥,五大核心能力不可少
想在使用鎮靜安眠藥後改善失眠情形,同時避免誤用或濫用的情況發生,食藥署建議民眾須建立五大核心能力:
【能力一】做身體的主人
養成良好作息與睡眠習慣,不自行購買鎮靜安眠藥,不取用親友正在使用的鎮靜安眠藥,勿重複就診。
【能力二】清楚表達自己的身體狀況
就醫時,要跟醫師說明自身狀況、入睡狀況、特殊體質、過去病史、使用中的藥品、工作特質、懷孕或哺乳、打呼情形或其他可能影響睡眠的生活習慣。
【能力三】看清楚藥品標示
領藥時,看清楚藥品標示、藥品使用說明書、用藥指導單張,以及注意事項、副作用、警語等。服用安眠藥期間,避免開車、從事需要專注力的工作或操作危險的機械,並注意藥品保存方法與期限,置於小孩拿不到的地方。
【能力四】清楚用藥方法、時間
服用鎮靜安眠藥時,要了解藥品的特性與服用時間,不可自行加、減量,避免突然停藥。服藥完畢立刻上床就寢避免其他活動,首次服用後數日內請避免自行駕駛汽機車,以免增加交通事故之風險。
【能力五】與醫師、藥師作朋友
失眠診治找醫師,用藥諮詢找藥師,不要聽信非醫療專業人員的建議。
食藥署提醒,鎮靜安眠藥屬於第三、四級管制藥品,不可轉售或轉讓。使用鎮靜安眠藥時,應遵守醫師或藥師之用藥指示,且依醫囑定期回診追蹤,並由醫師評估療效及副作用後,再調整用藥,切勿自行混用多種藥物。若用藥後出現身體不適,如頭暈、頭痛、嗜睡、恍惚、焦慮、厭食、抽搐、夢遊等,應立即停止服用,並儘速回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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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自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第880期
https://www.fda.gov.tw/tc/PublishOtherEpaperContent.aspx?id=1415&tid=3987&r=91721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