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家中琳琅滿目的藥品,您是不是經常覺得苦惱,到底該如何正確保存,才能確保療效與品質呢?有鑑於此,食藥署特別邀請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的陳映蓉藥師來為民眾深入說明。
維持原包裝,避免陽光直射與濕熱
陳藥師指出,一般藥品需存放於室溫下,避免陽光直射或濕熱環境中,除非藥袋、藥罐容器上特別標示,或是藥師有特別提醒,才需冷藏(2-8℃)保存。藥品也應存放於兒童不易取得或可上鎖之處,可利用安全瓶蓋裝置,以免被兒童當成糖果誤食。
民眾若有使用藥盒整理藥品的習慣,也請儘可能保持原包裝完整,並保留藥袋或藥品仿單。此外,應注意藥品的有效期限(Expiration Date),通常會以英文”EXP”或”E” 印製於外包裝,應參考包裝上的期限儲存。
藥品樣態百百種,保存方式大不同
對於已開封或非原包裝的藥品,陳藥師提醒,不同藥品的保存大不同,民眾應建立良好的基本觀念:
(1)拆封的裸藥: 拆封過的裸藥(錠劑或膠囊),建議保存期限為從調劑日起算六個月內。
(2)磨粉藥品: 兒童因病況需要的磨粉藥品,因藥品經過磨粉後易受潮變質,建議僅於醫師開立的天數內使用。若沒服用完應直接丟棄,不宜作為備用藥品儲存。
(3)懸浮液: 兒童用的抗生素藥品需要先依指示,另外加水配置成懸浮液才能服用,故通常從泡成溶液的當天起算,依各廠牌藥品不同,可室溫或冷藏(2-8℃)保存7-14天不等。領藥當下除了藥師會說明使用與保存方式之外,民眾也可再次利用藥袋或仿單確認。
(4)眼用藥: 眼藥水、眼藥膏建議在開封後一個月後丟棄,並留意藥師說明與藥袋資訊,部分眼藥水需要冷藏(2-8℃)保存。
(5)胰島素: 胰島素針劑在未開封時須冷藏(2-8℃)保存,且可放至包裝上的有效期限。若已開封或常規使用中,則依廠牌不同,通常可在低於30℃的室溫下保存4-6星期,領藥時務必諮詢藥師。
(6)外用藥: 外用藥膏在開封後可於室溫存放至多半年,且不建議大罐分裝成小罐。民眾除應留意有效期限外,舉凡藥品的外觀是否破損,藥膏是否變色、變硬、發臭等,都是避免使用的異常狀況。
(7)栓劑: 除非藥袋有特別說明冷藏保存,請將栓劑連同藥袋放置於室溫且陰涼乾燥處儲存,避免陽光直射造成藥品軟化或變形。若出現變質或外觀異常,則不建議繼續使用。
食藥署提醒,民眾有問題時可諮詢藥師,清楚各式藥品的保存重點,只要依上述建議妥善管理居家藥品,並養成閱讀藥袋資訊的好習慣,就能共同為自身的用藥安全把關。
✲ 摘自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第878期https://www.fda.gov.tw/tc/PublishOtherEpaperContent.aspx?id=1413&tid=3971&r=232476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