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粧界掀起了「大麻籽油」熱潮,究竟大麻籽油可否使用?使用上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食藥署解釋:我國有關大麻(Cannabis)的管制,分屬於第二級管制藥品及第二級毒品,泛指大麻全草,包括大麻之根、莖、葉、花、果實及種子之全部或一部,以及包含從大麻種子發芽生長之活體植栽,但不包括大麻全草之「成熟莖」及其製品(樹脂除外),以及由大麻全草之「種子」所製成的不具發芽活性製品。
四氫大麻酚與大麻二酚,不得用於化粧品
大麻萃取物中有一種四氫大麻酚(Tetrahydrocannabinols, THC),易產生欣快感,具有成癮性,在我國列屬管制藥品成分,不得添加於化粧品中;另一個來自大麻的萃取物,大麻二酚(Cannabidiol, CBD),亦是國外受到關注的成分,具多種藥理活性及可能之醫療用途,我國以一般藥品列管,亦不得添加於化粧品中。化粧品業者需留意以上二項大麻萃取物,均不得使用於化粧品中,以免觸法。
根據研究顯示,大麻籽油含有豐富的脂肪酸及維生素成分,逐漸有美粧品牌使用於化粧品,如化粧品中使用大麻籽油[Cannabis sativa seed oil (Hemp seed oil)]為原料時,則其最終製品中所含的四氫大麻酚(Tetrahydrocannabinols)之殘留量不得超過10 μg/g。
食藥署提醒您,肌膚保養品應依個人的肌膚狀況來選擇產品,並配合正確使用方式,若有不適狀況,應立即停用,並諮詢醫生尋求協助。
✲ 摘自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第852期https://www.fda.gov.tw/tc/PublishOtherEpaperContent.aspx?id=1387&tid=3758&r=1964184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