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發燒莫驚慌! 食藥署提醒牢記四大重點
季節交替之際是感冒的好發時期,尤其是遇到家中幼童出現發燒情況,更是讓家長心急如焚,困惑到底該不該給退燒藥?食藥署提醒民眾,當孩子出現不明發燒症狀時,應立即就醫,切勿自行給予退燒藥,以免延誤治療。下列有四大重點,請家長牢記在心:
⑴小孩發燒,應先就醫瞭解原因
發燒是身體出現警訊的一種症狀,通常是人體啟動免疫反應的表現,並非病因。因此當幼童發燒時,應立即就醫治療,瞭解引起發燒的原因,再對症下藥,切勿自行購買退燒藥。
⑵仔細觀察,渡過發燒三階段
★第一階段「發冷期」
體溫持續上升,手腳冰冷,甚至出現發抖症狀。此階段應以保暖為主,不建議進行物理性降溫(如睡冰枕),否則可能延長發冷期,讓幼童更加不舒服。
★第二階段「發熱期」
全身逐漸溫熱,可能會伴隨呼吸心跳加快、倦怠等症狀。此階段應適時補充水分,可給予物理性降溫,若幼童發燒溫度超過38.5℃且有不舒服感,可適時給予退燒藥。但需要注意的是,退燒藥是為減緩發燒所出現之不適感,讓幼童得以充分休息,切勿為使體溫降到正常範圍而過量使用退燒藥。
★第三階段「散熱期」
開始流汗,體溫逐漸下降,活動力恢復。此階段應適時補充水分,提供飲食,補充足夠的營養與熱量,並記得適當的給予保暖、擦汗或替換乾爽衣物。
⑶持續追蹤,適時回診治療
建議家長記錄幼童發燒之最高溫度及頻率,若持續高燒超過2天、發燒最高溫及頻率沒有減緩、退燒時出現活動力下降或食慾不振等情形,建議立即回診治療。
⑷注意是否有藥品過敏反應
服用含非類固醇抗發炎的退燒藥時,可能會引起罕見嚴重皮膚過敏反應。因此,食藥署提醒,用藥時應注意幼童是否出現「疹、破、痛、紅、腫、燒」等6大症狀的藥品過敏反應,若有疑似症狀,應即刻停藥,並及早就醫處置。
✲ 摘自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第833期 https://www.fda.gov.tw/tc/PublishOtherEpaperContent.aspx?id=1368&tid=3606&r=435833709 ✲